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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立法立项论证工作即将开始
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作者:
反家暴法立法立项论证工作将开始年底前完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今年年初以来与全国妇联密切合作,共同开展了实地调研、国内外研讨会等一系列有关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的调研论证工作。法工委立法规划室将反家暴法列入常委会首批立法立项论证试点项目,立项论证工作计划10月份开始,年底前完成。”这是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主任蒋月娥今天在北京开幕的联合国多部门合作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项目国家级培训研讨班上致辞时介绍的。

  蒋月娥指出,家庭暴力是全球人权保护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在中国,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定的不和谐因素,迫切需要发挥法律的导向作用进行有效的干预,从而维护受侵害的家庭成员的权益,减少家庭中的不稳定因素,使家庭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蒋月娥说,目前,社会各界要求反家暴专门立法的呼声很高。全国妇联也多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并且为推动国家立法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全国妇联主动承担反家暴法建议稿起草工作,推动在相关法律中写入反家暴内容,指导和推动28个省(市、区)、90余个地市出台反家暴法规和政策,联合六部委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全国妇联推动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公安、司法、民政、卫生等部门和妇联组织共同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如家暴案件的接处警制度、涉家暴案件的司法审判制度、受暴妇女救助制度、受暴妇女法律援助和司法调解制度等。全国妇联还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原因、类型、社会影响、预防措施、立法的必要性、域外经验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为反家暴立法和工作实践提供决策依据及理论指导。

  蒋月娥介绍,全国人大和政府对反家暴立法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联合国多部门合作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探索建立适合在全国推广的积极有效的多部门合作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的基层工作模式,为制定国家级反家庭暴力专门立法积累实践经验。同时,有利于强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尊重保障人权、促进男女平等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扩大反家暴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尊老爱幼、两性和谐的社会氛围和家庭关系,为促进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事业、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联合国多部门合作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项目是全国妇联为推动中国反家庭暴力工作及反家庭暴力立法,与联合国妇女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以及联合国人口基金等四个联合国机构以及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卫生部、中国社科院、北京帆葆文化发展公司(原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等六个部门和单位联手,共同应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首次尝试。项目计划在为期三年的时间里,在三个省的试点县形成反对家庭暴力的多部门合作机制,通过制定县级行动战略、对相关部门及人员开展能力培训、面向公众及特定人群进行宣传倡导等活动,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的工作模式,为国内其他地区的反家暴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推动国家反家庭暴力法尽早出台,使更多的妇女远离家庭暴力。